6月12日至28日,集团党委对所属党支部、子公司、分公司、出资企业及留守处共26家单位,开展第二轮巡查教育活动。
集团党委将监督巡查、党纪教育、廉政谈话作为加强党的建设、落实从严治党、推进廉洁从业的重要抓手。成立以党委、纪委主要领导分任正、副组长,党群工作部和纪检监察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巡查教育小组。
监督巡查主要围绕“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群团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三大项内容展开。此次半年度巡查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为主要目的。在基层单位自查基础上,采取听汇报、查看各项原始资料,按照考核细则的内容逐项列出检查结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党纪教育对象是各分(子)公司的班子成员、科室领导、项目经理、财务特派员、重要岗位党员和干部。教育内容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及中央、省、市纪委全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企业国有资产法》、《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等十余项行业法规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主要精神。以及十八大以后公开披露和通报的国有企业领导违反“八项规定”、“六大纪律”典型案例的警示。
廉政谈话对象是二级企业“一把手”和驻企“特派员”。指出“一把手”务必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公司领导要克服“无责无畏、越职越权”的思想,不得认为分公司有总公司负责,而不计工作后果;子公司领导要克服“自立自我、自主自大”的思想,不得认为子公司与母公司独立,就可以不受监督的两个极端思想。驻企特派员务必履行“特派专责”,当好廉政建设“前哨”,既要做好基层服务,又代表公司监督。
通过监督巡查,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的班子、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和廉政建设。通过党纪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净化思想品德、转变工作作风,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党员、好干部;通过廉政谈话,传递要求,提醒告诫,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