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劳务公司根据年初出台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和我市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要求,通过抓好“四个落实”、检查“四个到位”,推动实名制和专户管理在施工单位落地生根。
一是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落实实名制考勤、劳动合同、工资发放、信息公示、进场退场等规范化管理制度,督促项目部把各项管理措施和工作标准落实到位。
二是落实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按照《福建省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和《三明市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开立了银行工资专用账户,同时各有关项目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的订立工作也已基本就绪。
三是落实工资保证金专户制度,要求各项目严格遵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预存标准做好保证金缴存工作并建立相应管理台账。
四是落实工资足额发放情况,要求各项目严格遵守银行代发工资制度,按照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工作标准落实各项制度建设,确保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同时,劳务公司还对梅列经济开发区小蕉工业园生活配套建设工程、沁园春A地块工程等12个三明区域在建项目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